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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办理死亡、出国(境)、参军、劳改劳教注销

信息来源于:舟山热线 发布时间:2006/1/7
办理死亡、出国(境)、参军、劳改劳教注销的审批程序是受理、审核、当场办理。没有相应的收费。

  所需资料: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村、居委会的死亡情况证明,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《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》,《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往证》、批准出国(境)通知书,录取通知书复印,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复印件,刑事判决书或劳动教养通知书,户口簿,居民身份证。

  到舟山市办证中心定海公安分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,地址人民南路126号。

电话:15523012664 传真:15523012664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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